无锡市鸿声华宏气体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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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
无锡市鸿声华宏气体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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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新吴区鸿山街道鸿山夏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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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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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刘明东 |
报告审核人 |
钟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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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钟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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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期限 |
2019/3/08--2019/7/30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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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现场勘验人员 |
刘明东、晋洁莲、姜启彬、徐良波、徐军、王振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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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专业及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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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 业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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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东 |
机械/安全 |
是 |
机械负责人、报告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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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洁莲 |
安全 |
是 |
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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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启彬 |
仪表自动化 |
是 |
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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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波 |
土木工程 |
是 |
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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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军 |
电气 |
是 |
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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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强 |
化工工艺 |
是 |
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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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无锡市鸿声华宏气体供应站成立于1999年1月,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鸿山镇鸿声夏更上,占地面积约300m2,建筑面积约158.86m2,企业负责人施根娣,安全员季仲英,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12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乙炔、氧气、氮气、氩气(业务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有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库和液化石油瓶库(1m3)。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订)、《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12]231号)、《无锡市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锡安监[2012]122号)的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继续从事危化品经营业务。另无锡市鸿声华宏气体供应站经营储存的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548 ,CAS No.7782-44-7)仅作为民用燃料出售,不作为化工原料销售,不属于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该气体供应站领取了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苏建燃供字第新12号,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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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无锡市鸿声华宏气体供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项目营运设施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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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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