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柯佳纺器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1-24  阅读(3620)


网上公示信息

一、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单位名称:无锡市柯佳纺器厂

地理位置: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水利路6

联系人:浦建良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无锡市柯佳纺器厂现有职工12人(含女工1人),其中生产一线人员7人,管理人员、辅助人员5人,生产规模:6万套单/双撑脚,项目自运行以来,各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正常,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制度未建立,作业人员未经过职业卫生培训,个人防护用品未定期发放,部分防护用品不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本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为首次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名单及调查时间:徐杉杉(2017.6.1

采样人员名单及采样时间:徐闯、周磊(2017.6.12-2017.6.14

检测人员名单及检测时间:马风哪、曹峰(2017.6.15-2017.6.15

用人单位陪同人:瞿萍

复测(照度)

采样人员名单及采样时间:徐闯、周磊(2017.7.19

用人单位陪同人:浦建良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

岗位

接触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车间

切割岗

噪声

合格

弯管岗

噪声

合格

冲压岗

噪声

不合格

电焊岗

电焊烟尘

合格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合格

紫外辐射

合格

二氧化氮

合格

噪声

合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整改性措施

1)为员工配备更衣柜、休息室辅助设施,更衣柜可同柜分层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2)督促企业员工正确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达到佩戴率为100%

3)超标岗位的整改: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噪声作业岗位为冲压岗,应作为噪声关键控制点,建议企业:定期对主要生产设备或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零部件松动等原因导致的噪声、振动加强;结合生产工艺特点,进一步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员工连续长时间持续接触高强度噪声,尽量减少可能的健康伤害;强调噪声作业过程中的个体防护,加强岗位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满足噪声作业防护的需求,并能得到正确、有效使用。

4)健康监护:对本项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仍存在不完善(具体见本报告第8章):

建议企业:

1)企业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如实提供: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员名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确保职业健康检查针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生产实际相符,无错漏(可参照本报告表8-1)。针对2017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存在的遗漏,建议企业补充,并在今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2)对已建立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议程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处理原则如下:

①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②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③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④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⑤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持续改进性措施

1)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正式运行以来,基本按照要求执行,企业建立2017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计划和方案内容较全面,责任明确,执行要求有可操作性,执行情况良好,但目前因体系运行时间较短,执行力度及完善尘毒仍有欠缺,企业应在今后的生产运行中持续改进,针对生产实际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内容和方案实施细节,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2)为更好的起到警示、提示等作用,建议定期维护各岗位设置告知卡和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图形标识。

3预防性措施

1)车间卫生打扫

本项目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车间卫生清扫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时清除墙壁、地面、设备表面积尘。清扫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实施清扫;不能实施作业的应注意尽量使用吸尘器等,禁止使用随意吹扫的方式,尽可能减少生产及清扫过程的二次扬尘。

2)通风换气设施维护

应对设置的通风换气机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对故障或运行不正常的及时更换损坏或异常部件,清理扇叶;排风扇开启时,其上方、下方扇应处以关闭状态,避免形成气流短路,影响排风效果;应建立排风扇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先开启后生产、先停产后关闭的使用原则。

3)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

本项目因空间条件限制,焊接车间各岗位之间主要通过隔板隔离,建议企业在针对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采取措施,尽量保证防护设施与岗位相适应,同时避免岗位间隔板通风和防护效果。充分重视办公区域的隔离防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办公区远离生产车间。

4)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劳动者拟从事或所在的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使每一个员工真正认识到个人防护的重要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1113日经无锡市锡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通过。报告登记号:[锡山]安职现状[2017]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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