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畅之达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11-24  阅读(2637)


网上公示信息

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单位名称:无锡畅之达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东村(无锡市瓯丰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王晓亚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无锡畅之达商用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无锡玖龙商业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东村无锡市瓯丰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内,主要从事超市货架的加工。占地面积3000m2。企业现具有年产超市货架3万套的生产能力。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名单及调查时间:林南

采样人员名单及采样时间:林南、牟姝君

检测人员名单及检测时间:丁建秋、徐晓琳、吴容、曹峰

用人单位陪同人:曹颖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

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生产单元

断料岗

噪声

合格

折板岗

噪声

合格

冲压冲孔岗

噪声

不合格

焊接(电阻焊)岗

金属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

合格

焊接(CO2保护焊)岗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线、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合格

喷塑烘干岗

其他粉尘、一氧化碳、甲烷、噪声、高温

合格

包装岗

噪声

合格

公用及辅助单元

空压机

噪声

合格

配电间

工频电场

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C331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业,判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

建议:

13.1整改性措施

1)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完善急性职业伤害应急培训;

2)完善岗前、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档案内容做到一人一档;

《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完善在岗员工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健康监护。

4)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检查项目异常人员进行复检。

5)督促企业员工正确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达到佩戴率为100%

6)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3.2持续改进性措施

1)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生产车间电焊、喷塑线、断料、冲压、折板等工序所在工作场所进行有效隔离;

2) 在企业经济允许的前提下,电焊岗、喷塑岗全部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3)厂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定期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注重防护设施的定期保养、更换,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13.3预防性措施

1)个体防护用品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制定本项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有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采购,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认证“LA”标志,应安排负责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入库验收,按照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验收、发放应保存记录。

2)卫生保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4)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使每一个员工真正认识到个人防护的重要性,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1025日经无锡市锡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通过。报告登记号:[锡山]安职现状[2017]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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