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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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国家实施职业病前期预防政策的基本途径,是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重要措施。其根本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的时机和目的不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可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两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综合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对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提出了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利用采样设备和检测仪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行识别、检测与鉴定,掌握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或强度及时空分布情况,评价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为制定卫生防护对策和措施,改善不良劳动条件,预防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共分为十大类1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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